2019年6月12日,廣東省財政廳原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崔桂秋調研員再次到訪廣東永蓮招標有限公司進行第二期“努力適應新時代新政策要求,不斷提高代理機構業務能力”主題授課培訓。
崔桂秋調研員5月份在我司組織的第一期授課培訓,取得實效。公司員工不負領導所望與支持,自崔桂秋調研員授課以來,無論是在政府采購代理實際操作中還是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掌握上都取得了質的提升,在業績方面更是取得了可喜的佳績。崔桂秋調研員作為我司的首席顧問,此次再次蒞臨我司進行第二期培訓授課,旨在進一步深入探討采購代理機構日常工作可能涉及到的難題攻克以及細化法律法規新要求的注意事項,從而提高我司代理政府采購業務效率和能力,為我司的后續發展提供新動力。
培訓內容主要分為三部分,分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和《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87號令)、政府代理機構的法律責任、評審專家特殊情形的把握等。崔桂秋調研員將實施條例和87號令要求重點具體細化到代理機構從前期采購文件制作注意事項、中期開評標流程各種細節處理以及后期確認成交單位后的重點把控,同時,也與我司員工深入探討了相關問題的優化方案。
廣東永蓮招標有限公司員工今后將繼續保持和發揚勵志圖強、虛心好學的企業精神,在各級領導的支持和指導下,不負眾望,努力做好代理機構工作,回饋社會。